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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連假國道用路人注意 違反這規定最高恐吃6千罰鍰

今年清明節連續假期共5天(4月1日至5日),高速公路局表示,預判將有大量車潮湧入國道,根據過去經驗,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原因,多半是缺水、缺油、缺電或爆胎,如發生缺水、缺電、缺燃料最高可處1200元罰鍰,如發生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或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最高可處6千元罰鍰。
高公局表示,根據過去經驗,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原因,多半是缺水、缺油、缺電或爆胎,如發生缺水、缺電、缺燃料,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600至1200元罰鍰。另汽車行駛高、快速公路如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或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處駕駛人3千至6千元罰鍰。
高公局表示,網路上常見因用路人阻礙救援車輛影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3項第2款規定,在同向2車道以上路段,與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同車道前車,應即向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相鄰車道車輛應減速配合避讓,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處駕駛人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高公局指出,國道車速較快,行駛途中一旦發生車輛故障相對危險,用路人除平常就要確實保養車輛,連假長途行車前更應妥為檢查車況,於國道行車途中若遇到救災或事故處理車輛時,應儘快向兩側避讓,讓該等車輛儘速抵達事故現場,降低事故對國道交通影響。
高公局提醒,為分散連假期間尖峰時段車流,清明連假期間實施單一費率及0至5點暫停收費,另外假期前2周休(3月18、19日、3月26日)採單一費率再7折收費,民眾可多利用收費優惠時段上國道,避開壅塞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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