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蚵間石滬群文化景觀被破壞罰不了 「文化部決定的」

桃園新屋蚵間里共有9座石滬,其中1至6號已登入為文化景觀,今年7月剩下的3座也通過文資審議登入。負責修復的桃園石滬協會文史工作者許立志說,7至9號去年底修好,不過只要有人為或天然破壞,就仍須不斷修補,目前仍是無法可罰破壞者。
桃園文化局說,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今年3月討論,仍決議文化景觀不該裁罰;桃園海岸管理處則說,目前辦理修正蚵間石滬群文化景觀保存管理原則內容,將納入委託石滬技術保存者執行維護事項。
新屋愛鄉協會主要負責維護深圳1號石滬,而桃園石滬協會主要負責打理蚵間里的9座石滬。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董俊仁表示,市府於2019年4月公告登錄2、3、6號新屋蚵間石滬群為文化景觀,2022年11月再增加1、4、5號,今年7月再將最後3座也納入。
許立志表示,協會十多位技師這幾年不斷在修復石滬,7至9號石滬去年底完成整修,花了1年多時間努力,不過中間仍會遭受海浪等自然因素影響受損,不過最嚴重的還是民眾遊玩時不慎破壞,中間只好不斷修補。
許立志說,9號石滬最靠近漂流木公園,有些民眾假日會前往遊玩,自己跑去抓魚或搬動石頭,造成破壞,加上石滬靠不同形狀石頭緊密堆疊,若一處石頭被搬動,就需從地基重新堆放才能穩固。但礙於無法可罰,只好還是志工努力巡邏並口頭勸導,不過有些民眾也不聽勸。
董俊仁說,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於今年3月召開「文化景觀」是否訂罰則研商會議,經會議討論「文化景觀」於文化資產保存法定義,是指人類與自然環境經長時間相互影響所形成具有保存價值的場域,因此是「活」的文化資產,會隨時間而變動,故不宜以罰則來處理「變化」之事。
董俊仁指出,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現行規定,文化景觀尚無相關罰則,另洽石滬管理單位海管處,該處目前尚無相關法規罰則。
海管處表示,桃園石滬協會已被認定為石滬技術保存者身份,海管處目前辦理修正蚵間石滬群文化景觀保存管理原則內容,將納入委託石滬技術保存者執行維護事項,以加強維護、巡視頻率及協助勸導破壞石滬民眾等事項取代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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