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霸觀霧遊憩區停車場出租自行車 業者被罰還辯「沒現場擺攤」

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最近查獲一起未經許可經營自行車租賃的違規案,業者在雪霸觀霧遊憩區停車場提供自行車租用服務,違反國家公園法規定,經查證屬實,依法裁罰3000元。雪管處強調,全台林道實施「管車不管人」政策,為兼顧國家公園生態保護與遊憩品質,2024年1月25日起,內政部公告禁止未經核准的車輛進入觀霧大鹿林道東線,僅開放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公務車及緊急救護車通行。
雪管處表示,今年4月接獲民眾陳情稱在觀霧向業者租賃自行車,不幸發生意外受傷,但業者不願理賠。雪管處展開調查,發現業者透過Line與民眾接洽自行車承租、匯款與交車流程確認等線上交易,現場並以車頂木椅作為識別記號,在車上及車後陳列逾10輛自行車,並提供自行車坐墊、收取租金及交付鎖具密碼等行為,供租車遊客直接領用。業者雖辯稱僅為運送租借車輛,並非現場擺攤兜售,但查證結果顯示對方已確有未經許可在國家公園內設攤營業行為。
為有效遏止此類違規案件,雪管處今年4月15日起會同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與保七總隊第五大隊進行聯合巡查,並對該業者的違規行開立多張違規紀錄表,均依行政程序辦理裁罰作業中,藉由聯合巡查及開單已具初步成效。
雪管處表示,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2點明文規定,禁止於指定商店販賣區以外地區設立攤位或流動兜售。這類違規行為不僅破壞管理秩序,還可能影響遊客安全及消費權益,並對自然環境造成負擔。「國家公園是全民的自然資產,不容私利濫用」,將持續加強巡查與宣導,對違規經營行為絕不寬貸。呼籲民眾選擇合法業者服務,避免因一時便利成為非法業者的幫兇,損害自身權益與環境資源。
雪管處指出,因應山林開放及全臺林道「管車不管人」政策,並兼顧國家公園生態保護與遊憩品質,去年1月已公告禁止未經核准的車輛進入觀霧大鹿林道東線,僅開放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公務車及緊急救護車通行。為便利民眾進行林道沿線生態觀察與學習,雪管處已在大鹿林道東線設置里程牌、環境解說牌、流動廁所、自行車停車區及休憩座椅等設施,不時巡查維護安全。
雪管處並製作「大鹿林道東線自行車安全宣導短片」上架至官網、臉書及登山資訊分享站;提醒民眾,大鹿林道東線全長約19公里,沿途地勢起伏,部分路段地質不穩且偶有落石。如選擇騎乘自行車進入東線,務必先觀看影片,了解安全須知,並依自身體能與裝備評估風險、減少負重,確保旅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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